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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系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10-12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系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新教传(2012)38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58号)精神,2013年度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报考工作继续按照“分行业分级负责、定额完成报名指标”的原则进行。为进一步落实好“骨干人才计划”,组织更多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该计划,现就自治区教育系统做好“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的组织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骨干人才计划”是缓解我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综合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骨干人才计划”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

二、我厅在分析近年来“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规模和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历年报名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度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附件2)。各学校应根据教学科研特点和人才储备现状,组织和落实报名对象,确保“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名任务完成。

三、各学校要按照“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各民族在职人员报考,并配合教育厅做好为考生统一办理资格审查和录取人员的定向协议书签订等工作。

四、各校录取为“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其原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编制在派出学习期间由原单位给予保留,并保证正常晋级、调资和职称评定。各学校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切实为“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解除后顾之忧。

附件:1. 2013年度自治区各学校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名额任务分配方案

2. 2013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计划”报考任务名额分配方案

3.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程序

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3年度自治区各学校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

计划”研究生任务名额分配方案

NO

硕士数

博士数

合计

1

新疆大学

0

80

80

2

新疆农业大学

0

40

40

3

新疆医科大学

0

80

80

4

新疆师范大学

0

40

40

5

新疆财经大学

0

50

50

6

喀什师范学院

10

20

30

7

伊犁师范学院

10

20

30

8

新疆艺术学院

6

6

12

9

昌吉学院

10

10

20

10

新疆工程学院

6

4

10

11

新疆警察学院

8

2

10

12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6

6

13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5

5

14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10

10

15

新疆职业大学

10

10

16

新疆教育学院

10

8

20

17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18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19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0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1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3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8

8

24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8

8

25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6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7

区属其它高职

18

18

28

中等职业学校

85

85

29

基础教育师资队伍

200

200

总计

490

360

850

备注:报名主要针对专职教师,可包含部分管理人员;分配给各单位在职考生名额为任务名额,鼓励超额完成。

附件2:

2013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人员报考“骨干

人才计划”报考任务名额分配方案

No

学校

报考名额(硕士生)

1

新疆化工学校

3

2

新疆电力学校

2

3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

2

4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

2

5

新疆信息工程学校

1

6

新疆钢铁学校

2

7

新疆林业学校

2

8

新疆商贸经济学校

1

9

新疆外贸学校

1

10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

2

11

新疆供销学校

2

12

新疆艺术职业中等学校

2

13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2

14

新疆广播影视学校

2

15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1

16

新疆铁路中等职业学校

2

17

新疆矿业中等职业学校

2

1

喀什地区

10

2

和田地区

5

3

阿克苏地区

5

4

巴州

3

5

克州

2

6

吐鲁番地区

3

7

哈密地区

3

8

博州

2

9

伊犁州

6

10

塔城地区

3

11

阿勒泰地区

3

12

昌吉州

5

13

乌鲁木齐市

4

合计

85

备注:报名主要针对专职教师,可包含部分管理人员;分配给各单位在职考生名额为任务名额,鼓励超额完成。

附件3:

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报考“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报名程序

1.各校根据当年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任务名额,在本校在职人员内确定报考人员;

2.考生仔细阅读“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及“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 www.xjedu.gov.cn>和各培养单位网站);

3.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

4.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生成“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后,送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各校收齐本单位考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经核实无误,编成本校报考人员汇总名册并加盖公章后,送教育厅办理考生资格确认手续;

5.在职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硕士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

考生资格确认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30日;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前楼117室,联系电话:0991—7606270,7606271。

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2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后楼514室。

联 系 人:阿布都热合曼 赵晓东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0991-76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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