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通知通告

公告

来源: 日期:2015-12-31 浏览量: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过节,依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等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要求,现将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监督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1、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址:http://www.ccdi.gov.cn/后,点击链接“”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2、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991—12388,举报信箱:

自治区纪委信访室,举报网址:登陆www.xjjct.gov.cn后,点击链接“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3、新疆警察学院纪委接受举报电话:0991——3190224,3190063(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举报信箱: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纪委(监察室),接受举报电子邮箱:2238172473@qq.com

特此公告。

中共新疆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热点新闻

学院领导讲授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