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过节,依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等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要求,现将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监督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1、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址:http://www.ccdi.gov.cn/后,点击链接“”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2、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991—12388,举报信箱:
自治区纪委信访室,举报网址:登陆www.xjjct.gov.cn后,点击链接“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3、新疆警察学院纪委接受举报电话:0991——3190224,3190063(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举报信箱: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纪委(监察室),接受举报电子邮箱:2238172473@qq.com。
特此公告。
中共新疆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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