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一、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学院办学指导思想、理念定位,制定发展规划,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撰写改革发展研究报告;组织专业申报工作;研究公安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律,收集分析公安教育发展信息动态;负责协调对口支援和校际合作事宜;制定学院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负责学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各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2人)
1.协调各科室工作;
2.制度建设;
3.日常公文的起草、收发、登记、报批、存档;
4.外联接待、活动组织、会议安排;
5.内部事务管理;
6.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年度报告;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处室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7.汇总、整理学院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上报综合统计报表;
8.管理部门公安网及学院互联网门户网站;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研究室(3人)
1.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2.围绕学院发展目标,进行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3.督促落实学院各项规划建设任务;
4.为学院提供法律服务;
5.组织、协调为学院争取重大战略资源的工作;
6.研究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院改革与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方案建设、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7.对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院建设布局,资源配置、学院及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
8.负责学院合同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4人)
1.编制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协调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校园基本建设等专项规划,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编制制定本(系)部门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评估各类分享规划的落实;
3.主持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转型资金项目的论证、规划定制、督促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4.收集、整理各相关部委、自治区各相关单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信息;
5.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评估工作;
6.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