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学院纪检委(监察室)是学院纪检监察职能部门,正处级单位。下设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两个科室。现有纪委书记1人,纪检监察干部6人。2019年10月,设立自治区监委驻新疆警察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检委合署办公。
纪检委(监察室)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学院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检查。纪检委(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办事和综合协调,起草工作要点、计划和总结、报告、通知等各类文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管理和使用印章,做好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立卷等工作;保持和加强与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的联系;组织专兼职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学院纪检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负责受理申诉和信访举报、承办违纪违法问题初核和立案调查、案件审理,以及案件管理、案件统计、分析及通报等工作,完成学院纪检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疆警察学院纪检委办公室电话:0991-3190063
学院纪检委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学院纪检委协助学院党委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以强有力的监督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学院纪检委坚持廉政风险排查,注重廉政提醒谈话,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理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学院纪检委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突出政治监督本质属性,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抓紧抓实日常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不断探索创新日常监督新格局。学院纪检委以“树标兵、找差距、补短板、强素质”为目标,按照全员参与、专业实战的要求,聚焦精准监督和办案质量,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和知识竞赛,多措并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2019年学院纪检委参加自治区高校“大练兵”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2019年度、2020年度荣获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新疆警察学院纪检委(监察室)
工作职责
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依法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落实情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践行“两个维护”,督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工作之中;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监督。
三、做实日常监督。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组织专项督查、整治活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对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岗位强化监督,对选人用人、资产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录取、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四、严格规范执纪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受理对学院党(总)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规定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严格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纪审查的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执纪有效。
五、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院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院管理的监察对象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处置。
六、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追责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追责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和教育,突出加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教育,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有效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庸懒散等问题。
八、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开展对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等工作,提高学院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
九、指导推进巡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学院政治巡察工作,拟定巡察方案,建立巡察组长和队员库,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巡察进驻、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党委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