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安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应用创新计划项目、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12-31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安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应用创新计划项目、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公安部重点研究计划、应用创新计划、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2〕403号),我校正式启动2013年度公安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应用创新计划项目、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做如下通知:

1.请各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申报文件,并按照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到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杜绝多头申报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的行政职务。其中,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人还有三限制条件(详见附件3)。

3.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和应用创新计划项目为限额申报,公安部为整个新疆分配的限额各为2项;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没有规定限额,需从申报指南规定的44项研究内容中任选1项自拟题目申报,但涉及同一指南内容的只能择优推荐1项;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实行分类申报,具体分为重点工程类、集成示范类和产品系统类三个类别,目的是为了引导公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故该项目应当有以公安机关作为应用主体的公安科技成果作为申报的前提条件。

4.除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外,其他三个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安装离线申报系统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根据自己选择的项目类别安装相应的离线申报系统(附件6-8),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确认完整无误后,导出申报数据。

5.项目管理部门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为我校限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0日,请申报人务必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将导出的数据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审核,以便按时打印上报。

6.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4。

申报人如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有不清楚的事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樊有辉

联系电话:18999255587;3190235(内线:80235)

附件:

1.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应用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3.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4.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5.《公安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2013年版)

6.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系统V1.0

7.公安理论及软科学计划项目离线申报系统(2012版本)

8.公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系统v2.0

科研处

2012年12月31日

热点新闻

学院领导赴吐鲁番市高昌区火焰山镇古城村帮扶点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