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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1-04-01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以申本为主线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以课题研究引领科研工作,以科研成果推动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探索、发现和掌握公安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努力促进教学科研活动与公安实战的有机结合,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此,学校决定正式启动201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题

本次校级课题申报,以附件中的《2011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所列选题为主,也可以围绕本次课题申报的宗旨自行设计题目。

二、关于申报条件

除尚未完成上年度校级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外,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均可申报;未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经两名相同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者取得硕士学位者也可以申报。

三、关于资助额度

学校将适当提高本年度校级课题的资助金额,资助的具体额度另行规定。

四、关于格式要求

申报人自行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7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字型用仿宋或宋体,字号不得小于4号,单倍行距,纸型为A4。

五、关于申报期限

报送科研处截止日期:2011年4月25日。

六、其他要求

各部门领导要从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好的本部门的项目申报。申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组织得力、申报多、质量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对组织不积极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樊有辉

联系电话:3190235、18999255587

附件:

1. 课题指南upload/2011_04/11040117498018.doc

2. 申请书(修订)upload/2011_04/11040615365738.doc

3. 数据代码表upload/2011_04/11040117507643.xls

4. 申报形式审查要点upload/2011_04/11040117519248.doc

5.鉴定补充标准upload/2011_04/11040117513529.doc

科研处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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