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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

来源: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日期:2026-05-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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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5月13日学院党委举办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邀请新疆工程学院二级教授李玲同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辅导。

李玲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的辅导讲解,既梳理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面临的形势任务,又概括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点和亮点。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健全保障与监督体制机制、依法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明确各方面责任等方面,助力党员干部精准领悟法律精神,为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凝聚思想共识。

学院就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系列活动,提出要求。一是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精神,推动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提质增效。二是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各项活动落地落细、有序开展。三是推动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走深走实。要结合公安院校实际,加强研究阐释和宣传引导,深化青少年筑基工程,将生动实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三进两联一交友”等各环节,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的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学院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书记或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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