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新疆警察学院召开2016年处以上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程,经学院党委研究,2016年9月22日下午,学院召开2016年处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厅长级)孙贵芬,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和学院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大会。大会由李娟院长主持。

大会首先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厅长级)孙贵芬同志组织学习《自治区部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之后学院教务处处长金箴同志、附属保安学校负责人亚森·巴拉提同志、学生处处长马益民等三名处级干部代表分别作了学习交流发言,表示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再一次深刻认识到贪污腐败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的危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警醒自己,警示他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担当起时代和历史赋予的重任,成为让党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最后,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同志联系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刻剖析涉案人员的犯罪原因,常怀警醒之心。要多从主观上寻找问题,拧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深刻汲取涉案人员的沉痛教训,常思腐败之害。要戒除“我行我素”“贪图小利”“自我放任”“铺张浪费”等四种不良习气,做到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金钱、正确对待监督、正确对待节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树立廉政勤政的公仆形象。三是扎实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筑防腐之堤。要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各部门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督导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学院纪委、各部门党支部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年轻干部和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教研室活动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教育,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纪检委要坚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最后,杨书记激励与会同志切实从反面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纪检委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