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学院举办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学习培训及集体廉政谈话

按照《新疆警察学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及党委要求,学院纪委于3月31日对新任处级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培训及集体廉政谈话。
学习培训班由纪委副书记高英同志组织。学习班第一项内容为学习辅导,结合自治区党委“纪律教育年”活动,重点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内容。在学习之前,高英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纪等重要意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组织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全文学习了《新疆警察学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重要党纪党规内容。
学习结束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厅长级副院长孙贵芬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和纪委就如何坚守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何依法秉公用权、如何履责担当等方面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孙贵芬副书记在谈话中讲到:“集体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种基本方式,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有效避免腐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次集体廉政谈话实质上是学院党委、学院纪委对大家的关心、帮助和爱护。各位领导能够走上这个重要的岗位十分不容易,并向大家表示热烈祝贺。大家今天的进步,除了个人长期努力、勤奋工作外,组织上的关心培养非常重要。希望大家珍惜现在的岗位,珍惜党组织多年来的信任和培养,通过踏踏实实的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
接着,孙贵芬副书记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与会人员提出要求:
一、对党绝对忠诚,永葆政治本色。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最重要的是强化理论武装。希望与会人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当中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学习,结合“纪律教育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重要党纪党规,知敬畏、守底线,时时处处以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职责要求。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敢担当”。学院党委和各部门党组织都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新的职务承载着更大的责任,需要更大的担当,要时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本部门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工作中争做“四强”好干部,积极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保持清正廉洁,弘扬优良传统。现在党员干部面临的最大考验,不是“枪弹”而是“糖弹”,不是生与死、血与火,而是腐蚀与反腐蚀胶着对垒的斗争。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要依法用权,公正公平,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处理好权与情、权与利、权与名的关系。孙院长结合身边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法,语重心长地告诫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警钟长鸣,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孙贵芬副书记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始终牢记神圣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以良好的人品官德、纯洁的党性修养、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审慎走好从政每一步,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院纪检委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