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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中心组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

来源: 日期:2015-12-10 浏览量:

学院党委中心组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

12月9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主持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2015年第十七次集体学习。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副院长桂阳、纪检委书记帕提曼·吐尔逊,副巡视员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及各部门党支部书记和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学习中,杨志明书记传达了《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李娟院长传达了《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科研处处长张炳勇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讲座。

杨志明书记对学习进行了总结,指出我院各部门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组织好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理解讲话中提出的“一条主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措施,这是机遇也是挑战,各部门要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学院今后五年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谋划好、制定好学院的“十三五” 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与自治区教育厅的“十三五”专项规划衔接、对接工作,努力争取将学院教学科研和建设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中。

杨志明书记指出,张炳勇同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讲座使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深受启发和教育。作为新疆的干部要了解掌握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取得的巨大成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新疆区情,它保障了新疆各族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加强自治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社会发展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杨志明书记介绍了学院争取自治区经费保障支持方面的情况,财政厅自2016年起解决学院新增公用经费1500万元。并对学院近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当前各项工作,在保证好教学、科研、学管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做好年终考核、“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规范撰写好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发言提纲。二是在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大学生思政评估复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考核取得了优秀成绩,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得到了自治区考核检查组高度评价,但专家组也指出了学院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检查组分别指出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党风廉政建设今后努力的方向,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各部门要及早谋划2016年的工作,要对教学、科研、学管和校园安全稳定及早做出规划。教学部门要及早谋划重点专业的建设以及人才培养上的新举措,科研处要谋划在科研项目上有新突破。四是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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