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从2018年12月30日开始对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上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看学院党委是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是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旗帜鲜明地和“三股势力”“双泛”思想作坚决斗争,在反分裂斗争中是否有底气、有勇气、一身正气;是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党的各项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三、巡视组办公地点、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举报电话号码
巡视组办公地点:新疆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五楼(天津北路168号)
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新疆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南院大门口、行政楼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北院一号教学楼门口、二号教学楼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干部职工家属院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大门口、学生宿舍楼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延安路家属院,新疆警察学院胜利路家属院。
举报电话号码:0991—6660644 15199046227
四、邮政信箱地址、电子信息地址、公告张贴地点
邮政信箱:新疆区乌鲁木齐市B030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dwdsxsz@163.com
公告张贴地点:新疆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南院大门口、行政楼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北院大门口、一号教学楼门口、二号教学楼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干部职工家属院大门口,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大门口、学生宿舍楼门口,新疆警察学院延安路家属院,新疆警察学院胜利路家属院。
工作时间:10:00—20: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党的事业、对组织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根据巡视工作要求,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规定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视组不接受任何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映有关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