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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的委托,现对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对外承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NO.2023(HZXR)073
三、招标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为新疆警察学院长沙路校区学生食堂,提供3000余名学生基础就餐保障服务;为米东校区学生食堂,提供1000余名学生基础就餐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投标单位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合格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
3、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中央公园二期万科云写字楼2403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上午11:00 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中央公园二期万科云写字楼2403室)
十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0日上午11:00 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携带以上资料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并携带原件备查。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2号
联系人:余筠
联系电话:1869031060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展鑫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万科中央公园二期万科云写字楼24楼2403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991-4182952、177169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