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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考生申请、学院各大队初审上报、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名单( 2023普通专升本审核通过考生名单2023-3-13 (公示).xlsx)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反映,相关材料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991-3190001
电子邮箱:315660988@qq.com
新疆警察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