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经新疆警察学院研究决定,启用新修订的校训、校徽、校旗和校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校训
忠诚 明德 笃学 强健
二、校徽

三、校旗

四、校歌
《誓言》
五、使用原则及要求
(一)规范推广。校训、校歌内容和校徽、校旗等标识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和标准图样为准。原校训、校徽、校旗和校歌同步停止使用。
(二)规范使用。学院校训、校徽、校旗和校歌正式启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未经学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新疆警察学院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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