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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警察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要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科研评价环节已结束,按照公开招聘程序,现将资格审查及心理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1日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素质测评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审查时间:2026年8月12日10:30-13:30 15:30-18:00
2.审查地点:新疆警察学院南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131室)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乘车路线:乘坐52、503、526、701、922、3202路公交车到农机校站即到)。
(二)资格审查材料
《新疆警察学院招聘博士报名表及附件》(附件2)要求的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复印),于资格审查当日提交。
(三)心理素质测评
资格审查当天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三、专业能力测试(试讲)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及学科专业情况,自选题目并准备试讲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可以使用板书、实物教具、PPT等。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或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取消资格而出现报考岗位入闱人选空缺的,按该职位科研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警察学院网站(https://www.xjpcedu.cn)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等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190061
附件:1.新疆警察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新疆警察学院招聘博士报名表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