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课题研究聚焦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积极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相关选题,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谋划推动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学院公安教育事业深度融合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发展全局,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和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主动适应新时代新疆公安教育工作,着力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加强新疆警察学院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征集内容
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聚焦依法治疆、文化润疆、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技兴警战略、智慧公安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等全局问题、长远问题、重大问题,提出一批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学院实际、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选题。
三、选题要求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突出鲜明的问题意识,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注意避免与往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重复(详见附件2《近年来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名称》)。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由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
(二)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各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统一将《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建议表》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孙喆
联系电话:18999255062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