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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新疆警察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处 日期:2026-06-1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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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16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全疆在职民辅警和安保人员培训、公安部商务部外交部委托的各类公安业务培训及中外警务合作培训等职能,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政治坚定、学业扎实、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应用型现代警务人才。坚持“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干学科,强化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打造与公安工作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

学院开设有15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涵盖法学、工学、文学三大门类。专业建设上,建有全国公安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培育点1个,自治区级战略新兴重点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6个。课程建设上,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等10门。实验教学上,建有教育部虚拟仿真创新实验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各类专业实验(训)室35个。科研平台上,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厅局级科研平台4个,成立新疆反恐怖研究中心(反恐学院)。合作交流上,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巴尔瑙尔法律学院等17所国内外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全疆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基地57个。

建校至今,累计为全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了23万余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涌现出“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等15位英雄模范,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成长成才的摇篮”。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努力建设成为新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和反恐实战研究的主力军、中西亚警务合作交流的主平台,主动服务新疆高质量发展和公安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备注

030601K

治安学

45

生源范围限新疆警察学院治安管理、刑事侦查、警犬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

030602K

侦查学

45

030103T

监狱学

110


注:以上招生计划为预设置,最终以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三、培养方式

学生入校后进入招生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四年级开设课程。

四、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五、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四)2026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报考我院侦查学、治安学本科层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限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除外)或获得新疆警察学院普通专科公安专业毕业证,且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要求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

(二)报考我院考生的生源学校应对考生的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我院将根据自治区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仅对本院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符合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七、考试录取

(一)笔试科目。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

(二)投档录取。我院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进行阅档录取。

八、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专升本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来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复查工作按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疆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九、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治安学、侦查学5800元∕学年,监狱学4000元∕学年。

十、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将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邮编830013)

学校网址:https://www.xjp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991-3190109  0991-3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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