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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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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026001 | ||
| 标 题 | 关于函授学位考试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0月26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院长您好,我是一名基层人民警察,根据政策于2023年在贵校法学专业函授学习,2025年6月毕业。 贵校前期发布了关于报名参加学位考试的通知,本人也积极报名且符合报考条件,贵校于2025年10月11日至12日在网上进行学位线上考试,我单位因11日上午有勤务与第一门考试11点至13点的民法学考试冲突,未能参加第一们考试,后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法律职业伦理两门课程都按时参考,且成绩合格。 但因未能参加第一门考试没有成绩,未在贵校的参加10月25日组织的英语线下考试名单之列,故不能继续参加学位考试。 特向领导反映,望能组织补考为盼!(若贵校需要11日单位勤务证明,单位可以向贵校递呈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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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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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学位线上考试前,我院在职教育培训处已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发布考试通知,告知学员提前做好考试准备,按照相关规定,为保证学位考试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没有补考。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