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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13-09-23 浏览量: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年7月14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要求,结合新疆实际,现就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部署,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正风肃纪,突出政治坚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各族人民的宗旨意识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保持党同人们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提供坚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党的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对照中央新疆工作决策部署,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

“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五个不允许”、“四个坚持”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表明态度、作出承诺,端庄行为、树好形象。

“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

“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政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各项部署,把强化政治标准、加强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政治进一步坚强,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以作风建设的新成就,形成同心共筑中国梦、同力共绘新疆篇的强大力量。教育实践活动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强化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执政理念,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最大的民生建设,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民生建设各项实事,突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扩大就业、双语教育、依法打击“三非”;坚持把执政为民作为检验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最大限度地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团结绝大多数群众,最大限度地创造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条件;强化基层兴则新疆兴、基层稳则新疆稳的理念,推进各行各业把真金白银投向基层,把工作骨干稳定在基层,把凝聚服务群众的资源和手段更多地交给基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在基层,真情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强化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思想作风,推进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实践、敢于负责、勇于创新,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深入一线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深入一线帮助解决难题、化解矛盾,深入一线推动落实、排除隐忧,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正视差距、艰苦创业,发扬全心全意干、争分夺秒干、务求实效干的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之风。

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强化党员讲党性、干部讲标准、工作讲原则的基本要求,推进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约束监督党员不越“雷池”、不闯“禁区”、不踩“红线”,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正风肃纪

突出政治坚强、敢于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的正确论断,清醒地认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清醒地认识民族分裂主义不是民族问题,清醒地认识宗教极端主义不是正常的宗教,把对待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的态度作为检验所有党员、干部是否树立了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的第一标准,把毫不含糊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坚决斗争作为对所有党员、干部正风肃纪的第一要求,把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作为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的第一责任,推进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实现“三个坚决防止”目标。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坚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把反分裂作为新疆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始终发挥兵团在新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坚决纠正学而不思、学而不信、学而不行,推进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端正思想作风,坚决纠正台上台下两个形象、单位内外两种表现。端正领导作风,坚决纠正贪图名利、弄虚作假,推进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端正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端正文风会风,坚决纠正长空旧,提倡短实新,坚决取消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文件、节庆活动。坚决取消不切实际、没有实效的调研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等。

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全面落实联系群众“五项制度”、服务群众“五项工作”、群众工作“五项机制”,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基层更好地工作,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后院角落察实情,深入矛盾困难多的地方听真话,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允许党的富民惠民政策被截留,绝不允许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绝不允许把应尽的职责当成对群众的“恩赐”,绝不允许对群众简单粗暴、以罚代管。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加大开门服务、主动服务力度,使新疆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

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树立忧患意识,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洁,坚决抵制思想空虚、精神颓废,及时行乐、慵懒疲沓,计较待遇、追名逐利,讲究排场、攀比阔气等各种行为。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绩效考核,对玩忽职守的干部实行问责。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违规建设、豪华装修,巧立名目、挥霍公款等不良风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查处“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公款向公职人员送消费卡,严厉查处道德败坏的公职人员。

四、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实现“五个明显、一个确保”谋划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党性党风党纪、无神论和科技知识以及道德品行教育,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弘扬新疆精神、创造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

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己不讲成绩,重点检查纠正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主动揭短亮丑,积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肯定对的、坚持好的,纠正错的、制止偏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认识得到提升、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坚持讲求实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强化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查找差距突出群众工作实效,制定措施突出改进群众工作方法,解决问题贯彻群众路线,检验成效由群众评判,推进发展上水平、稳定见成效、群众得实惠。

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先一筹,在各个方面作出示范,发挥表率作用。欢迎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请他们列席。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坚持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环节工作,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方法步骤

自治区党委常委同志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委中心组专题开展群众路线学习,总结检查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治区党委常委同志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自治区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2批进行,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第一批:2013年7月开始,年底基本完成。包括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党组关系在自治区的驻疆单位。第二批:2014年1月开始,7月基本完成,包括自治区以下各级部门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普遍受到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精神,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以“热爱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中央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以来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等。普遍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三个自信”,群众工作立场、政策、方法“三个自觉”专题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要作学习报告。县以上机关部门统筹组织党员、干部接地气,深入联系点和帮扶户、深入边远复杂地方倾听意见、体察实情,真实了解民情民生民心。基层党支部要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听取辖区群众意见,做到一户不漏全覆盖。要把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宣传教育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在群众中广泛进行“国家为我谋福祉、我为国家作贡献”教育,突出现代文化引领,通过多层面、多形式对信教群众讲政策、讲法律、讲健康、讲风尚、讲教义,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科学意识。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政治不够坚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政治表现和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各级领导班子都要认真查找对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不落实、群众工作不扎实的方面,深入分析影响稳定的现实危害、突出矛盾、薄弱环节。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检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旗帜鲜明,敢于斗争;检查是否做到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各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突出政治坚强、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每个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围绕如何把政策落实到底、与服务对象脸熟、帮助群众致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干部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表明“我能行、我尽责”的态度,躬身实践。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围绕政治坚强、改进作风,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政治坚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同时,大力提拔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能干事的人吃亏、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对那些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中敢于站出来、能够豁出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实行火线入党、火线奖励、火线提拔。

抓住重点整改落实,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帮助理清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的思路,帮助解决问题,提高致富群众的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各项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按照到人、管用、有效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干部至少直接联系一户基层困难群众,每个干部交一批各民族朋友。

抓住关键建章立制,着力提升制度约束力、执行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提出的“七个着力”要求,突出解决有制度不执行的问题。坚持和落实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楼堂馆所建设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健全经常性、严肃性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一个不少,鼓励结合实际自选动作,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第二批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规定,做好开展活动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教育实践活动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精心组织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直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各级党政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企业和学校等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党的关系在地州市的由地州市党委协助。

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各地州市、县市区派出督导组对县市区、基层党组织和直属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直属部门派出督导组对所管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督导组全程进行指导。

加强宣传引导。联系实际编译党员、干部学习和群众宣传资料。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重大部署,做实群众工作成功方法,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充分反映活动进展成效。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活动,中央驻疆单位紧密联系新疆实际开展活动。每批活动结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