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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评审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2013年11月21日下午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是评审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学院李守德副院长、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热依木副院长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文件及《新疆警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推进我院课程建设,教务处在今年上半学期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等做了明确要求。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了材料。本学期开学后,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按照通知要求,对有些申报课程中欠缺的材料进行了补充修订、对视频制作有问题的课程进行了重新制作,尽量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规范。
本次共有七门课程参加申报。其中法律系申报两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刘洪)、刑事诉讼法(蒋秀兰);政教系申报两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张炳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李江梅);公安科技教育部申报两门:c语言(楼建华)、数据库(阿不力孜·买合苏木);基础部申报一门:公安应用写作(高雪静)。
本次评审前,为保证评审委员有充裕的时间审阅申报材料,教务处积极努力,在公安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在校园网开辟了“教学质量工程”平台,将精品课程申报中的主要材料——课程介绍视频、教师讲课视频、精品课程申报表、评审指标等上传,便于评审委员提前、完整审阅材料。
由于会议前已通知评审委员在校园网上看材料,提高了会议评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会议议程,教务处首先对申报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评审指标、计分方法做了解释,随之评审委员对申报七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教学团队构成、教学效果评价等进行了集体评审,按照评审表赋分,最后经汇总、表决,申报七门课程通过评审,确定为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公示期满后,授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李守德副院长和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热依木副院长就我院今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等分别做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