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文 摘 参 考
2 0 0 8——5
(总第87期)
2008.7.10
主 办: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情报咨询部
编 辑:王 铁 珠
联系电话:7811709
树立科学治校理念重在“六抓”
一、“想抓”的意识
首先得先有“想抓”的意识,这是抓落实的思想基础。“想”得越早,“想”得越深,“想”得越细,抓落实越有保证。当然,这里所说的“想”,并非是心血来朝、突发奇想之“想”。“想抓”的意识主要源于以下:
(一)不辱使命的事业心
(二)不失机遇的紧迫感
二、“真抓”的思路
(一)认清科学治校理念的指导价值
(二)理顺落实科学治校理念的具体思路
三、“会抓”的能力
(一)理性思维的能力
(二)调查研究的能力
(三)总揽全局的能力
(四)改革创新的能力
四、“狠抓”的作风
(一)求真务实之风
(二)艰苦奋斗之风毛…
(三)雷厉风行之风
五、“善抓”的艺术
(一)领导抓与部属抓的关系
(二)阶段性抓与经常性抓的关系
(三)常规性抓与创造性抓的关系
六、“促抓”的机制
(一)目标管理机制
(二)教育引导机制
(三)督促检查机制
摘自《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5
公安队伍应当
把学习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提上重要日程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先进性与优越性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我国从1928年诞生以来经历了80年。这是一个不断适应中国国情、不断吸取国际经验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改革创新的过程。它已经为全国广大人民所熟悉、接受,并运用它来掌握自己的政治命运。它已经成为适应我国经济基础的发展、适应现代化生产力的发展、适应现代文化事业的发展的上层建筑的基本政治结构。我国在今天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是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正确性和不断自我完善的能动性分不开的。历史证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有强大的生命力、包容性、适应性和发展容量,能够在不断总结实践、学习国际有益经验的过程中,与时俱进地发展自身。
我国人民警察应当充分认识和坚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正确性、优越性、先进性,以做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而自豪,自觉地做人民民主专政的忠诚卫士。公安机关既要坚持对人民高度的民主,又要坚持对敌对势力有力的专政。
二、公安机关必须衷心拥护我国的政党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所谓“人民民主”,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广大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的民主。在这样的民主要求下,中国的政党制度历史地形成了。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灵魂。
(一)要深刻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二)从广义上全面掌握现代民主的含义。
公安民主,首先要体现国家的民主政治,同时还要在公安系统内形成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在与民众的关系上形成民主交往,在安保工作上要适应各种民间团体、组织、企业、社区内部的民主关系。民主要成为公安行为中有普遍意义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原则,是公安工作时刻不可或缺的灵魂。
(三)提高人权观念。
(四)民主也是道德的范畴。加强民主要靠法律,但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应当从法治和德治的结合上发扬民主。
(五)推进人民治安战略。
(六)大力加强群众对公安的监督。
(七)民主与民生不可分割。
四、不断加强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公安机关既有民主的职能,又有专政的职能,并赋予其在专政方面法定的职责。但是有的人简单化地把公安机关称为“专政机关”,这是欠妥的,并且容易产生歧义。公安机关的政治性质,完整地表达应该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一)“专政”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概念。
(二)现代意义上的“专政”不单纯是暴力。
(三)重要的历史规律—国家不能没有专政。
(四)我国现阶段的专政对象是明确的。
(五)专政任务与专政对象是有发展变化的。
(六)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相结合。
总之,人民警察必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忠诚卫士,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广大民警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教育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摘自《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08.2.10-16
浅谈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司法鉴定制度是在诉讼过程中有关鉴定活动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称。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司法鉴定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程序制度、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我国古代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
(二)我国近代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
(三)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鉴定制度的形成时期,司法鉴定制度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在司法实践中自然形成了部门分设体制。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定型时期。第三阶段以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为标志,是司法鉴定的进一步改革完善时期。
二、《决定》对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决定》的颁布实施对司法鉴定制度作了重大改革,是目前规范司法鉴定制度最高级别的法律文件,其目标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
(一)司法鉴定机构准入制度
从《决定》精神和鉴定实践来看,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以下属性:第一,中立性。第二,独立性。第三,服务性。第四,营利性。
(二)保留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
《决定》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这一规定实际上有两层含义:第一,“因侦查工作需要”的规定限制了侦查机关的鉴定业务范围必须与侦查工作相关;第二,“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规定是服务面向社会的严格控制。保留我国侦查机关内部鉴定机构的做法在目前具有相对合理性。由于侦查工作只是提供控方证据,按照控审分离,审判中立,控辩平等的诉讼原则,犯罪嫌疑人也有举证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权利。因此,侦查机关不能超越侦查职能面向社会接受委托。
(三)鉴定人资格准入制度
司法鉴定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明确司法鉴定人资格是完善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前提。第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第三,具有所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这就对鉴定人资格准人规定提高了门槛,有助于保证鉴定质量。
(四)明确了鉴定人负责制和鉴定人独立进行鉴定的制度
(五)确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制度
(六)确定了对鉴定人、鉴定机构法律责任追究
(七)规定了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制度需要改革完善的问题
(一)制度规范的欠缺是当前司法鉴定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业务范围过小
(三)对鉴定人出具错误鉴定意见未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没有明确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考试制度
(五)司法鉴定人培训和晋升制度尚待完善
摘自《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44
试论新时期警察精神
警察精神具体应包括哪些基本内涵呢?笔者认为,应包括底气、志气、豪气、正气、骨气、朝气、锐气、勇气、和气、定气等方面。
一、培养底气
底气,就是广博的知识、出色的工作能力和高超业务水平。公安民警底气足了,腰杆直了.本领强,就能服众,就能压邪。缺乏底气或者底气不足,就会导致思想上的落后、政治上的幼稚和行动上的盲目,就会成为“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就不可能干好工作,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有了底气,办起事来才会硬气。增强底气,就要不断加强学习。
一是要学出认识当前形势的眼界和眼光来。二是要学出破解公安难题的思路和方法来。三是要学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来。
二、培养志气
志气,就是要有坚定信念、忠于事业的思想境界和远大抱负。古人云:“志不立,万事皆休。”人的理想信念至关重要,没有理想信念,人生就会迷失方向。一个没有理想信念的人,不可能有一番作为,不可能成就大业。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克敌制胜、勇往直前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二是要永远保持忠诚本色。三是要始终保持远大抱负。
三、培养豪气
豪气,体现在公安工作中,就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神圣的使命感、光荣的自豪感以及执著的事业心。公安民警,经常风里来、雨里去,有时还要直接面对真刀真枪、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经受着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因此,公安民警要有“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险之处显身手”的责任意识,要有“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壮志。
一是要切实增强警察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切实增强警察职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要切实增强宗旨观念,反对特权思想。
四、培养正气
正气的本质是公道、公平、公正、公理。作为公安民警,要一身正气,做到一尘不染;要有正义感,做到公道正派。这是执法者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公生明、廉生威”,有了一腔浩然正气,就能无所畏惧地前进,就能不屈不挠地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敬畏党纪国法。二是要事事出于公心。三是要时时公正处事。
五、培养骨气
骨气,也谓气节,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英雄气概。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人一旦没有了骨气,也就没有了刚性,没有了原则,没有了尊严。公安民警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更是要有铮铮铁骨。
一是要明辫是非善恶。二是要守住小节。三是要敢于坚持原则。
六、培养朝气
朝气,是一种积极活泼、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的人,身上总是充满着朝气。但现在不少公安民警朝气不足、暮气有余,表现为:安于现状,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故作深沉;畏首畏尾,缺乏活力;一碰到困难,一遇到挫折,一受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就怨天尤人,牢骚满腹。因此,培养朝气至关重要。
一是要有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 二是要有不解决问题誓不罢休的攻坚意志。三是要有惜时如金、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
七、培养锐气
锐气,就是勇于改革,敢于突破,不因循守旧。邓小平同志曾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子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这里的“闯”、“冒”,就是锐气。公安机关要积极推动改革,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使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从那些
一是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要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
八、培养勇气
勇气,是敢说真话、敢担责任、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是一种对自我能量的自信。孔子曾说过: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
一是要敢说真话。二是要敢担责任。三是要敢抓敢管。
九、培养和气
和气,是指谅解和宽容、和睦共处、和谐共进。公安机关是个大家庭,在一起共事、做事,没有宽宏大度的雅量,很难团结共处。公安工作要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没有良好的警民关系,很难做成事。古人常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有了和睦、团结,行动就能协调,就能无往而不胜。
一是要促进班子的和谐。二是要促进警营的和谐。三是要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
摘自《公安学刊》2008.2.106
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与对策
一、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现状
在原来“计划招生,统一分配”的体制下,绝大多数公安院校毕业生都能顺利进入公安机关工作。然而,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人,尤其是招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逐步出现
了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大量警校毕业生不能对口就业,已经影响到公安院校的发展,也影响到在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的学生甚至对前途感到渺茫。这种现象不仅造成公安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使公安院校的社会价值难以实现,而且也影响到了社会稳定。有的警校毕业生由于不能正常入警,出现了毕业生集体上访现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还有个别警校毕业生因找不到工作而流散于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败坏了公安院校的声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认真分析造成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帮助这一特殊行业的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当前,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学历教育面对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失去优势,导致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
(二)公安院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学生数量快速增加,公安机关难以消化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使公安院校的招生和公安机关的招警出现脱节
(四)公安院校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相脱节,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不能适应公安一线实际需要
(五)公安院校学生就业观念落后,限制了自身的择业范围
三、解决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要解决目前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改革现行公安教育体制,由目前以学历教育为主,逐步转向以职业培训为主
(二)整合教育资源,减少招生数量,尽可能做到按需招生
(三)逐步完善招警机制,做到招警与毕业生就业相协调,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四)公安院校要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培养适合公安工作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一,严格执行招生标准,解决公安院校学生“先天不足”的问题。
第二,公安院校要注重练好内功,创新教育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公安专业的技能性和实战性特点,努力培养适应公安队伍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合理进行课程设置,正确处理好专业性教学和基础性教学的关系以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在就业竞争中争取主动。
第三,合理进行课程设置,正确处理好专业性教学和基础性教学的关系以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在就业竞争中争取主动。
(五)公安院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创造条件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摘自《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106
公安本科院校应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
一、 以综合应用型警察为公安本科院校的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办学理念的集中反映,也是现代教育观和人才观在公安教育中的最高体现。准确定位公安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体现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同时着眼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公安专门人才的特别需求。因此,有必要把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作为公安本科院校的培养目标。
概括地说,综合应用型警察是具有厚实文化底蕴、扎实公安业务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公安高级应用型人才,是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警察,是知识广博、全面发展的警察,是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的警察。
二、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的必要性
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对综合应用型警察三个方面内涵的剖析可见一斑。
(一)扎根基层、服务社会是公安院校的基本
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基本功能,其中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是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最直接的体现。
(二)知识广博、全面发展是新时期公安人才的必备素质
(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是推进公安事业的必然要求
三、培养综合应用型警察应把握的环节
(一)改革招生制度,优化人才培养的条件
其一,增设“关卡”,实行公安院校联合组织的二次考试。人才的选拔决定着学校教育的起点,因此有必要在招生时增设“关卡”,优中选优。
其二,突出“综合”,加大公安专业内容综合测试的比重。
其三,深化“应用”,提高测评的标准化、科学化程度。对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专门测评,必须做到有完整的测试标准体系,并进一步提高测试标准和操作程序的科学化程度。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测评指标的要求,要做到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另一方面是对测评过程的要求,要在测评的过程中采用科学化的操作手段和程序、方法。无论是在招生对象及其政治与身体条件的考核、考生的报名与填报志愿的规范指导,还是面试、心里测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的项目与测试的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的组织与录取活动的开展等诸多方面,都应当制定一套具有公安特色的统一规范和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二)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具体而言,应按照宽基础、淡专业、强素质、增能力培养的思路设计教学计划,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注重专业需要、偏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做法,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增加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的学时(学分),减少专业课在总学时中的比重。除原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军训、体育、生产劳动、外语、计算机应用外,要将文化素质教育课和科技素质教育课纳入公共必修课中,还要开设一定的文理渗透的选修课程,学生至少要选修3-4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通识课程,并把本科的总学时控制在2500-2600之间。从而使教学计划体现“少而精”的课程结构,又体现了注重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的素质教育,把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将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教育渗透于专业教育中。
一是集中力量建设好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公安本科专业,重点建设好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等专业,争取有若干个专业成为省级特色专业。
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好一批有影响力的公安专业的课程群,特别是要组建精品课程建设团队,把已有一定优势的课程逐步建设成为省级精品课程、公安部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导向带动其他课程建设。在实施“精品课程工程”中必须坚持“加大投入、实施评估、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加大公安实用课程建设,使课程编排更具科学性。
(三)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切实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培养创新精神的应用型警察的需要,更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
当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实践性教学改革:
一是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体系。二是强化模拟性、实战性教学。通过模拟教学,提高学生置身于仿真场景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课程与专业的综合测试和实战演练等技能训练,加大动手能力和应用技能的考核力度,对那些学生在参加实习中不可能参与的项目,也要尽可能通过模拟教学予以弥补。
三是加大投入,加强和完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要保证训练场地的容纳性、技术设备的先进性、警务实战的仿真性和资源配置的共享性,以确保学生业务课的现场演练教学、体能技能训练和课外活动的场地教学。
四是加强学校与公安实际部门的联系,不断完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战训结合、校局协作、共同育人的新路子。学校要整合师资、科研、设备等资源,充分发挥服务公安实战的功能;同时要充分利用基层公安机关的优势为校所用,真正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实现协作双方的人才互通、设备共享,互惠互利,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提高实践能力场所的局限,真正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教学基地和锻炼提高教师公安业务能力的协作基地。
摘自《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1. 194
信息网格在信息工作组的应用与展望
刑侦信息工作正日益向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拓宽各类刑侦信息资源的来源和提高对海量信息的深加工能力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成为当前刑侦信息工作的核心。正是这种工作重心的转变,推动了信息网格技术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与发展。
一、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背景
信息网格是通过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协议规范、Web和数据库技术,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智能信息平台,其目标是仓口建一种架构在OS和Web之上的基于Internet的新一代信息平台和软件基础设施。在这个平台上,信息的处理是分布式、协作和智能化的,用户可以通过单一人口访问所有信息。信息网格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能够做到服务点播和一步到位的服务。
二、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现状
当前,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解决公安网上对不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访问的有效性与简便性问题;二是用于解决各地区之间如何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实现分布式并发搜索的问题;三是用于解决如何充分挖掘网上信息资源,自动过滤无效信息和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并实现通过单一人口访问所有相关网上信息资源的问题。浙江省刑侦部门自本世纪初开始探索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近几年相继开发了一系列基于信息网格的应用系统,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这些应用系统主要有:
(一)刑侦智能网系统
刑侦智能网系统,是由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与某计算机公司联合开发的刑侦办公自动化系统,2001年4月起在全省各级刑侦部门联网运行。
(二)一站式信息查询系统
一站式信息查询系统是通过抽取各部门、各地区不同业务信息系统中部分具有共性的数据项,经过数据交换平台的处理,转换成统一的格式存放于该系统数据库中以实现常用信息简单查询的数据网格系统。
(三)网络精华萃取系统
作为一种方案,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某计算机公司合作开发了网络精华萃取系统,其设计理念是通过运用网格技术构建一个面向刑侦部门的信息服务平台,并以此作为刑侦用户浏览公安网上最新发布的与刑侦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的重要门户,使用户只需浏览一个网站就相当于完成大量网站的信息搜索任务。
二、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展望
信息网格的应用推动了刑侦信息工作的发展,并随着网格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深化,最终必将带来刑侦信息工作的重大变革。这种变革并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层面,还将影响到刑侦信息的组织加工方式、刑侦信息服务的理念以及应用信息的基本方式等方面。总的来说,信息网格在刑侦信息工作中的应用前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数据层面上,刑侦信息资源整合与集成的范围更广,效率更高。
二是在信息服务层面上,刑侦信息工作将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信息需求为核心。
三是在系统层面上,将构建起基于信息网格的一体化的刑侦信息网格系统。刑侦信息网
四是在应用层面上,获取各类刑侦信息将更为简便有效。基于信息网格的刑侦信息网格系统可以将分布在各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知识等组织成一个逻辑整体,所有的信息资源被统一管理和使用。
摘自《中国刑事警察》2008.2.38
论特色化的侦查学课程体系模块之建构
一、现有侦查学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计不科学,课程交叉,内容重复。课程体系是由多门课程所组成的系统。就目前侦查学课程设置来看,课程交叉,教学内容重复的现象比较严重。
1.课程设置彼此出现交叉重叠。
2.课程内容过于强调完整性。
(二)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三)研究方向出现偏差,导致专业教学内容的本末倒置。
(四)课程教学模式单一,忽视个性培养和人才创新。
二、课程模块对侦查学课程体系改革的重要作用
教学中的课程模块设置在我国刚刚开展,这种科学的课程设置方法对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能力的全面培养有着深远的意义。将模块教学引人侦查学课程体系改革,对于侦查学课程教学的开放性、系统化、集合化,人才培养的创新性、专业化、多样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模块和课程模块。
(二)课程模块的优势特点。
1.课程模块的多样性有利于特色化教学体制的建立。
2.课程模块的开放性有利于不断吸纳学科体系内产生的新知识、新经验。课程模块作为一个学科系统下的子系统,本身具有系统性、开放性特点。
3.课程模块的可选择性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学习。
三、侦查学课程体系模块之建构
传统学科课程体系是由三大部分构成的,即: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在合理继承和借鉴传统学科课程体系划分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模块化教学的相关理念,侦查学课程体系模块的建构模式可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安专业基础课程、侦查学核心课程和侦查学选择性模块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安专业基础课程建构模式。
(二)侦查学核心课程和模块课程建构模式。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侦查学学科体系发
1.侦查学的核心课程设置。
2.侦查学选择性课程模块设置。
摘自《公安学刊》2008.2.98-101
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办
一、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发案涉及面广
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11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巧种;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种;侵犯财产权利罪2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3种;危害国防利益罪13种,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与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侵犯的客体既有公共安全、国防利益、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又有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及人身权利。犯罪对象既涉及枪支弹药、危险物质、伪劣商品、有价票证、文物、传染病菌、固体废物、野生动植物,又包括著作权、生产流程、集会游行以及特定人群,等等。
(二)案件性质复杂
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其中常常隐藏着其他案件。如责任事故类案件往往隐藏职务性犯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等案件;组织卖淫案件往往隐藏协助或强迫他人卖淫案件,等等。
(三)案件线索来源广
(四)与相关行政部门分工协作情形多
(五)涉及专业技术性
(六)需要借助社会专业鉴定力量
(七)举报案件线索较为明晰
(八) 犯罪的专业化程度较高
二、 侦办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规范受案环节
1.问清具体情况,规范制作笔录;向报案人宣读后由其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录音。
2.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存档备查。
3.告知报案人有依法享有公安机关为其报案事项保密、保障其本人及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以及依法承担诬告陷害所引发的法律后果。
(二)做好案件初查工作
初查要解决三个问题: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件归谁管辖。
(三)使用侦查措施
1.勘查专业性现场需请专家指导。2.检验鉴定涉案物品。3.视听技术取证
(四)讯问要注意深挖余罪
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大部分可以据此案带破彼案。
(五)谨慎使用特情
使用特情,必须遵循“必要原则”、“审批原则”和“培训原则”。只有在其他侦查方法不能有效侦破案件的情况下方可选派“特情”。
摘自《中国刑事警察》2008.2.44
DNA检测结果在侦查中的拓展分析
在充分应用DNA检测技术进行个体同一认定的基础上,有必要充分挖掘生物检测技术的科学内涵,强化DNA检测个体间的遗传学分析,实现从“特征识别”到“个体识别”再到“特征识别”的思维转变。刑事侦查人员亦应强化同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借用生物检测技术分析结果,以推进刑事侦查思路的延伸,强化“从人到案”、“从案到人”侦查模式的主动突破,真正实现主动侦查破案、主动打击犯罪。
一、DNA检测结果在刑侦领域的拓展运用
(一)常染色体STR检测技术的拓展运用
(1)生物检材扩展检测揭露犯罪
(2)亲缘关系分析锁定嫌疑对象
(二)丫一STR检测技术侦查中的拓展运用
(1) Y-STR同一推测常染色体分型
(2) Y-STR检测确定家族犯罪团伙
(3) Y-STR检测兼顾常染色体分析
(4) Y-STR检测与侦查的完美协作
(三)判断基因突变须结合案情调查情况
(1) 16个位点未排除无关个体亲缘关系
(2) Y-STR检测较小差异切勿轻易否定
(3)是否基因突变结论须结合案情调查
(四) 鉴定技术与刑事侦查必须互动协作
(1) 16个位点未排除无关个体亲缘关系
(2) Y-STR检测较小差异切勿轻易否定
(3)是否基因突变结论须结合案情调查
二、 鉴定技术与刑事侦查必须互动协作
三、鉴定技术与刑事侦查必须互动协作
四、强化研判分析,搭建侦技协作平台
五、丫一STR检测技术在大排查中的运用
六、DNA数据库建设及生物技术发展重点
摘自《中国刑事警察》2008.2.35
黑龙江7年命案罪分析
一、黑龙江2000-2006年命案犯罪分析
(一)发案总量
2000年以来,黑龙江省命案发案数呈起伏下滑态势,破案率有很大提升,死亡人数迅速减少。7年共发生命案11929起,年均1704起,日均4.6起,发案率0.32co,2002年和2004年发案较多。死亡人数2002年最多,达2266人,2003年后连续下降。
(二)命案类型
杀人所占比重7年来在波浪式起伏中大幅下降,降幅为19.8%,2006年降至最低值54.7%。伤害致死有所上升,2006年升至最高值29.5%,高出年平均值8.7%。占比重不足20%的抢劫、绑架和爆炸命案近两年发展较快,值得重视。
杀人所占比重7年来在波浪式起伏中大幅下降,降幅为19.8%,2006年降至最低值54.7%。伤害致死有所上升,2006年升至最高值29.5%,高出年平均值8.7%。占比重不足20%的抢劫、绑架和爆炸命案近两年发展较快,值得重视。
(三)月发案
2000年以来,每年各月发案大致呈三个波峰:3-5月、8-9月、11-12月为波峰。
(四)破案率
在八类命案中年均破案率排在前三位的是绑架命案、爆炸命案、杀人案件,破案率分别为93%、85%、84%。破案率后三位是抢劫命案、强奸命案、投毒命案,年均破案率分别为48%、55%、75%。这说明,最难攻克的是抢劫命案、强奸命案。
(五)犯罪地域
1.命案发案数与城市人口数量成正比,前六位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大庆、牡丹江、佳木斯,这6个城市发案占全省命案的67%a
2.八类命案分布区域。爆炸命案矿区突出,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等4个矿区的爆炸命案占全省的66-71%。杀人、伤害致死和强奸、绑架、放火命案等哈尔滨市最多。抢劫命案大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发案较高。
(六)作案时间、地点和因素
1.作案时间。傍晚和上半夜为命案的高发时段,分别占25.8%、30.8%。
2.作案处所。居民住宅、广场街道、山林田野是命案高发处所,占全部案件的70-72%。其中居民住宅居首位,年均占全部处所的43.8%;其次是广场街道。发生在大专院校的命
案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发展速度较快;发生在医院的命案明显上升;发生在商业场、宾馆饭店的命案数上升。
3.作案因素。因家庭、婚恋、工作、邻里、经济、土地等矛盾纠纷引发的报复命案一直居首位,年均近占全部命案的31%;因喝酒、上网、唱歌等发生摩擦导致激情杀人的命案居第二位,年均约占全部命案的30%;再次是因图财引发的命案,年均近占19%,2006年则狂升为28.6%,应引起高度重视。
(七)命案犯罪特点
1.作案手段狡猾多变,反侦查伎俩普遍增强。精心设计严密筹划的案件增多。据统计,2002年所发案件,案前有准备的约占总数的71%;案中戴手套、墨镜、假发和蒙面等有伪
装的约占1.9%;案后毁证灭迹的占16.2%0反侦查能力增强、毁尸灭证突出。
2.恶性程度升级,危害加剧。近年来犯罪暴力化日趋严重,危害加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次杀死多人案件增多。二是带有恐怖色彩的自杀性爆炸杀人时有发生
3.流窜性、职业性、复合型犯罪明显
一是跨地市流窜作案上升。二是系列犯罪作案间隔短频率快,具有明显的职业性和疯狂性。三是复合型犯罪增多。
4.青少年集团犯罪趋于重化
一是学生群殴打架引发命案增加;二是青少年系列抢劫杀人团伙化严重。
5.图财命案增速较快
2005年以前图财命案所占比例一直处于第三位,2006年升到第二位。绑架命案2006年不仅数量上升,作案成员还出现了女性。
6.网聊引发命案增加
7.作案成员特点
(1)无业人员和农民占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59-65%。2005年后无业人员所占比重迅速上升超过农民达到第一位。
(2). 18-35岁的青壮年占抓获作案成员总数的58-64%,36-45岁的占19-24%,46岁以上占的10-13%,17岁以下的占6.8-9%。
(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抓获总数的91.4-93.50/00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占抓获作案成员总数的2.8-4.7%,处于迁回上升趋势。
二、打击和预防命案建议
1.以动制动,强化动态性预防。
2.主动出击强化积极控制。
摘自《中国刑事警察》2008.2.33-34
江苏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经验
自2004年以来,江苏省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总成绩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打黑除恶、追逃、指纹协查、打击“两抢一盗”、刑警大练兵五项全国第一。特别是现行命案破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第一,连创新高,达到95.38%,全省连续四年没有发生系列命案等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案件,2006年,江苏省13个省辖市现行命案破案率全部超过90%,146个县级立案单位有17个未发生命案、101个实现命案全破,有22个连续10年实现命案全破,其中如皋市连续15年实现命案全破。
一、 服务大局、做弧主业、整合资源,始终把打击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 把打击犯罪工作融入平安建设大局
(二) 把打击犯罪作为公安机关的主业
(三) 把打击犯罪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 把握规律、求真务实、科学考核,牢牢掌握打击犯罪的主动权
(一)坚持突出重点,始终把“三个为主”作为主攻方向
(二)坚持真抓实干,始终把如实立案作为工作之基
(三)坚持科学考评,始终以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三、 坚持人才强侦、科技强侦、机制强侦,进一步提升破案攻坚的核心战斗力
(一)实施人才强侦战略
(二)实施科技强侦战略
(三)实施机制强侦战略
四、着眼全局、夯实基础、增强后劲,有效提升打防控一体化的整体水平
(一)充分发挥公安工作信息化优势服务破案攻坚
(二)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工作优势服务破案攻坚
(三)充分发挥治安防控体系优势服务破案攻坚
五、执法为民、铸造警魂、坚持创新,全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刑警队伍
(一)打牢执法为民根基
(二)弘扬刑警精神
(三)坚持理论创新
摘自《中国刑事警察》2008.2.5-7
简述俄罗斯与东正教
东正教是俄罗斯人信仰的主要宗教,它与俄罗斯国家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历程,俄罗斯历史及现实生活中充满了浓重的东正教色彩和烙印。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要全面系统地了解俄罗斯必须从东正教开始。
一、东正教在俄罗斯国家中的历史地位
俄罗斯东正教是世界各地东正教会中最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教会。全世界约有两亿东正教徒,其中三分之一在俄罗斯。东正教于公元988年基辅罗斯大公弗拉基米尔当政时期传人俄罗斯,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翻阅俄罗斯历史不难看出,俄罗斯民族的统一体是由早期宗教统一体发展而来的,俄罗斯民族意识也是东正教文化发展的结晶。自东正教传人俄罗斯之日起,东正教与俄罗斯国家、俄罗斯民族、俄罗斯民族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从俄罗斯珍藏的历史典籍、文化艺术珍品和古建筑看,无法分清这些古迹是属于俄罗斯的,还是俄罗斯东正教的,二者已无法分开。值得指出的是东正教对俄罗斯整个发展过程所起的积极作用还远不止此。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当俄罗斯从原始公社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时,东正教把拜占庭封建文化、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引进了基辅罗斯,使俄罗斯从原始公社末期越过了奴隶社会直接进人了封建社会。这是封建的拜占庭对俄罗斯的巨大贡献,而整个过程正是通过东正教的传播完成的。
二、俄罗斯东正教的历史渊源及教义特点
东正教又称正教(意为“正统”)或希腊正教。东正教是从基督教分离出来的,其母体是基督教。历史上东正教、天主教、新教并称基督教三大派别。
东正教、天主教、新教是基督教三大派别。他们之间的区别为:东正教教义包括《圣传》,主张“三位一体”,反对天主教的圣灵产生于圣父和圣子的说法,否认天主教关于教皇“永无谬误”、炼狱、童贞女玛利亚贞洁受孕及其肉体升天的教理。在宗教仪式方面,东正教可用民族语言,如,希腊语、斯拉夫语等,商天主教则规定只能使用拉丁语。在编制教历方面,东正教可使用尤里安历法,而天主教和新教则用格利高里历法。在婚配方面,东正教允许除主教以外的神职人员结婚,而天主教则规定一切神职人员不得结婚。此外,东正教不承认罗马主教为教皇和全世界基督教会的首脑等。
此外,俄罗斯东正教还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政治上的依附性。东正教是在东罗马帝国皇权的庇护下产生和发展的,因而,作为帝国的精神支柱服务于帝国政权,政治上没有自己的主张和独立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东正教不同于基督教其他教派的特征,就是国家与教会,世俗生活与宗教生活混为一体。”
二是意识形态的保守性。由于东罗马帝国封建社会进程缓慢,社会变革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反映其意识形态的东正教也具有保守性和落后性。它一味地拘泥于古代基督教的教义、礼仪,总是以正统自居,很少做改良和变革。
三是组织上的多元性。东正教不主张像天主教那样在全世界设有统一的教会中心和统一的首脑,而主张各国教会各自独立,各自为政。
三、东正教与俄罗斯国家之间的关系
目前,俄罗斯境内东正教信徒达7000多万人,占俄全国人口的一半左右。俄罗斯东正教会下设圣彼得堡都主教区,几十个主教区,基层教区约有1.75万个,共有都主教9人,大主教近30人,主教近百人,其他神职人员不计其数。俄罗斯东正教会有大小教堂数千座,修道院50多座,有修士和修女万余名。有东正教神学院10所,还有数百所宗教专门学校和神学校,仅莫斯科一地就有70所礼拜学校、17所东正教中学和高级学校。1993年,俄罗斯还成立了东正教大学。俄东正教拥有许多派别,除东正教会外,还有旧礼仪派、教堂派、反教堂派、真正东正教基督派、属灵基督派、反仪式派、安息日会、莫罗勘派等等。1961年俄东正教正式加入世界基督教联合会。
摘自《内蒙古古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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