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进驻新疆警察学院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1月4日起,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进驻新疆警察学院开展巡视工作。

4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召开新疆警察学院巡视动员会,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组长顾中秦作动员讲话;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建锁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主持大会并作表态发言。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郭东明及巡视组全体成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顾中秦组长在讲话中指出,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视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
顾中秦组长指出,此次巡视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重点人,即“三类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即“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分配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检查新疆警察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是不是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不是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四风”还有哪些突出表现;是不是遵守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存不存在“两个样”“两种人”现象;是不是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顾中秦组长指出,巡视期间,巡视组不干涉新疆警察学院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新疆警察学院除做好有关的配合工作外,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保证巡视工作和新疆警察学院的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巡视组将紧紧依靠新疆警察学院党委开展巡视工作,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巡视情况。巡视结束后,及时向新疆警察学院反馈巡视结果,并加强督查督办。新疆警察学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巡视工作要求,通报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打消顾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巡视组反映问题。巡视组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请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组进行监督。
张建锁副主任就配合好巡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二要明确任务,加大力度,扎实抓好巡视工作落实;三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好巡视组开展工作。
杨志明书记从四个方面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严守纪律,全力支持配合;三是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四是奋力攻坚,开创工作新局面。
杨志明书记表示,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来新疆警察学院开展巡视工作,是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深度体检”,更是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不仅有助于学院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有助于学院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全院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思路上更加清晰、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杨志明书记表示,巡视工作对新疆警察学院各项工作是一个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也是学院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学院党委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各项工作,既充分肯定成绩,坚持和完善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又主动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整改办法措施,尤其是对学院当前面临的困境进行深入调研论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使全院各级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各项工作有起色,绝不辜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全体教职工的殷切希望。
动员会结束后,巡视组对学院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发放了调查问卷。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听取新疆警察学院党委的工作汇报和纪检委、政治部组织人事处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公布了巡视组监督电话:0991—2391993;信访举报电话:0991-6660644、18195933889;邮政信箱为乌鲁木齐市141号信箱,并在新疆警察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分别设置联系信箱。

新疆警察学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