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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单位、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称)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2〕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文化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专业。
二、推荐程序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考评并公示,将评审材料推荐到地、州(市)或厅(局)人事职称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文化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厅职改办)审核验收。
三、评审材料包括内容
(一)委托评审函
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函中须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拟申报专业及级别、是否属破格等内容。文化厅系统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除以上内容外,须注明本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及初评会召开情况。
(二)《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见附件1)
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报送用Excel编辑打印的《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如何规范填写参考《填表说明》(见附件6)。
(三)公示结果
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业绩成果、任职资格、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年度考核等),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并出具结果证明1份,注明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一式1份,签名不得打印。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高、中、初级均为一式1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如何规范填写参考《填表说明》(见附件6)。
(六)《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见附件3)
高级一式25份,中、初级一式20份,使用A3纸打印填写。填写内容不得缺项,如何规范填写可参考《填表说明》(见附件6)。
(七)《自治区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评价表》(见附件4)
高级一式2份,中、初级不需要填写。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须与所附材料相一致,无相关附件材料的将不予赋分。
(八)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人最高学历证书、现任职称资格证书
原件,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报送原件。
(十一)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原件,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十二)《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送有效期内的《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成绩须达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合格标准(见新人社发〔2012〕89号),符合免试条件的,须附《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一式2份,符合免试条件7-14条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经所在单位审查,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
(十三)《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送有效期内的《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成绩须达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合格标准(见新人社发〔2012〕90号),符合免试条件的,须附《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文化系列职改办审批。
(十四)专业获奖证书、行政表彰奖励证书(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证书)
任现职以来所获专业获奖证书和行政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复印。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申报人员在专业集体奖中所起的作用。
(十五)论文、论著
报送原件。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须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翻译成汉语,并由出版单位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由出版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十六)2009-2011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七)业务总结
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不少于2500字,并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八)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十九)如不具备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使用A3纸打印,并附三名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二十)《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和《填表说明》等有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新疆文化网(http://www.xjwh.gov.cn/)进行下载,或登陆网易163邮箱(收件箱)下载,用户名:rsc8808993密码:8808993。
四、评审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和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对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可靠。在评审过程中,经审查或举报发现伪造学历、资历、外(汉)语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三年的评审资格,并在全疆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评审材料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材料,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报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报送材料时经自治区文化系列职改办审核后退还报送单位。
(三)报考汉语考试的民考民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评审材料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申报人员是民考民的证明。
(四)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汇总,由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报送,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送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后,所报材料由单位或本人取回,领取时间为2013年3月至5月。
(六)材料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自治区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评价表》原件1份、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或《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或《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等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专业获奖证书、行政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分别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3.公示结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2009-2011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和业务总结等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4.成果鉴定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不方便装订的书、音像制品等材料无需装订,须在醒目位置上标注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及拟申报职称。
申报人员要按照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并做好材料的分类整理和装订工作,所报材料须尽量归整到一个质量较好的档案袋中,按照《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见附件5)要求打印粘贴封面。凡因报送材料不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等引起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
自2013年起,凡申报文化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文化系列职改办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取得合格证书,测试成绩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2012年为试行。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自治区区级直属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1日。各地、州、市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21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622房间(自治区文化系列职改办),可乘BRT3号线、44路、927路、17路、3路公交车南门站下车(新疆人民剧场后)。
联系电话:0991-8808691 0991-8808292(传真)
附件:1.《2012年度自治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
4.《自治区文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评价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