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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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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厅办〔2010〕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1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各省、区于3月31日前申报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请各单位根据《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本年度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所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骨干力量,认真做好课题的选题和设计论证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为严肃教育科研纪律,凡与《通知》中第九条相违背的课题申报者均不得申请新的课题,请各单位科研部门务必严格把关。 三、申报课题的有关表格和材料请各单位或申报者直接从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下载。 四、受理课题申报的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 联 系 人:吴 红 联系电话:0991—26716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新疆教科所 830092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请各部门有意申报的老师登陆http://www.jksedu.com/showcontent.asp?id=10715&Nclassid=31网站,下载各项附件(申报表、指南等),按要求认真填写后打印,于3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0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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