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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

文摘参考--7

来源: 日期:2008-12-03 浏览量:

文 摘 参 考

--------公安教学、教育改革专辑

2 0 0 8——7

(总第89期)

2008.11.29

主 办: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情报咨询部

联系电话:7811710

说 明

图书馆情报部在向各位老师提供文載的同时,今后将开展文献的传递工作,需要全文或与教学相关资料的老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与情报咨询部联系,我们将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读者提供原文传递服务。

联系电话:7811710

联系人:方明

电子邮件信箱:xjfangming@sohu.con

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研究

王辉忠

一、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职业化建设是警察职业属性的内在要求

公安队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职业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行使的是警察权,既有强大的刑事司法权力,又有广泛的行政执法权力;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又是缓和社会冲突、稳定社会秩序的调节器。公安民警也不同于一般的国家公务员,其担负的责任与所行使的权力重大而广泛。

(二)加强职业化建设是适应公安机关职能变化的客观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挑战、新考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需求作为我们的职业追求,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职业化建设是推进公安队伍建设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

各地公安机关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按照公安部《2004至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不断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但我们也清醒看到,与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人民群众对民警的信任度、满意度依然不高,特别是民警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等软实力还存在较大差距,亟需通过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加以深化和推进。

二、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原则与总体思路

(一)公安队伍职业化的内涵

根据《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等八个方面。因此,公安队伍职业化,应该是对人民警察这一特殊职业的价值追求、组织体系、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精神面貌等诸多内在要素的高度概括。

(二)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必须把握的原则

在探索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既要牢牢把握中国国情,立足于我国国体、政体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立足于人民公安、人民警察的本质属性;又要充分考虑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差异,立足于武装性质纪律化部队的职业性质,立足于拥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公权力的职业特点,坚持政治化、现代化、专业化相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相统一,坚持为发展服务、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相统一。

(三)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

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总的目标是,通过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履行好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这一神圣职责。

(四)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公安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人民警察法》的总体要求,以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为追求,以满足职业需要为目标,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抓手,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载体,以提高队伍内在素养、改善队伍外在形象为根本,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亲和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三、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路径和总体框架

(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增强职业意识,坚定职业追求

(二)进一步理顺组织和人事管理体制,规范职业资格,完善职业体系

(三)积极构建完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苦练职业技能,提高

职业素养

(四)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严格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保障

(五)以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为载体,弘扬职业精神,塑造职业形象

(本文作者为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載自《公安研究》2008.10

公安高校办学创新与发展战略的思考

姜政国

一、坚持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创新公安高等教育

在公安教育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对所有公安高校来说,都面临一个新的不可回避的课题,即公安高校如何适应毕业生就业机制变革?怎样确定自身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如何构建和构建怎样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在当前,公安高等院校需要以一种超前意识和进取精神,以人为本,科学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确立为领导和教职工一致认同的、与时俱进的、崭新的公安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和质量观,激励教职工的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引导学校的发展方向。

二、打造精品教学团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公安教育体制改革将赋予公安专业教学更高的起点,单纯理论化的教学模式将被屏弃,代之的是富含鲜活实战信息的教学模式,这对专业教师的执教能力将会是一个新的突破性的检验。

三、“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强化专业建设

公安高校的学科建设是与公安教育目标、公安教育内容以及与公安这一特定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安学科是建立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之上融科学技术于一体且处于发展着的学科。公安学科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应用于公安工作,指导我们同各种刑事犯罪作斗争。同时,公安学科本身也在公安工作实践中经受严格检验并得到充实和提高。

四、改革教学机构

受特殊的专业和特殊专业人才的需求所制约,公安高校一般规模都不大,经国家审批备案的公安专业数量很少。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来思考问题,即跳出高等教育必设系的传统观念,以公安实战专门业务来构建教学单位,成立专业教学研究部作为学院下设的教学单位。这样不仅有利于专业学科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把专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宗旨是以公安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要为基准,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途径,使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诸要素更加协调,更大程度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执法机关公务人员的规格要求和公安工作实战需要。从具体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有关警察职业教育培训的经验,建立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相协调的、与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将成为我们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过程中的启迪性思考。

載自《公安教育》08.08

公安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探讨探讨

一、公安工作的新形势对公安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要求

(一)公安高校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二)公安高校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是防控敌对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的需要

(三)公安高校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是应对严峻治安状况的需要

二、公安高校在培养公安队伍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中的作用

(一)公安高校是培养公安科技创新人才的桥梁和纽带

(二)公安高校是培养公安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三)公安高校是培养公安科技创新人才的基础渠道

三、公安高校在培养公安科技创新人才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全员参与

(二)必须强化人才培养的科技意识,强化学科技、用科技的自觉性

(三)必须立足公安实战,使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更好融合服务公安工作

載自《公安教育》2008.08

论美国警察教育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

一、美国警察教育的演进及现行体系

美国警察体制模式经过了200余年的发展演变,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复杂、最具特色的一种警察体制。美国没有统一的部门主管全国警察教育培训,而是联邦、各州、市和县警察局分别设置警察学院或培训中心,主要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目前,从事警察教育培训的联邦调查学院和各州、市、县的警察学院、培训中心约有600多所。

美国的警察教育分为两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的部分。一是在普通大学设置刑事司法专业或犯罪学专业,主要承担警察的学历教育。具有警察学历者并非可以直接从事警察工作,还必须参加招募考试。录用后,经过专门培训才能进入警察队伍。二是在警察机关设置警察学院或训练基地,主要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各警察学院是警察局的一个组成部分,直属警察局领导,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或任院长。警察学院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对新招募警察的培训,并对在职警察包括文职人员进行训练。美国警察学院的招生是与警察机关的警察招募完全配套的。警察招募首先由新闻渠道发出通告,然后由警察局组织报名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还必须通过政审。新警察录用后必须进行20周左右的在校训练和一年的实习,实习后经考试合格全部到基层当巡警, 2年后才能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后予以重新调整。训练侧重于警察技能与实战,训练时间虽然比较短,但由于95% - 97%的录用人员都受过大学教育,知识层次高,基础好,所以训练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美国警察的职后教育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普通大学为在职警察提供了再教育的机会,警察若想进大学学习或攻读学位,可以申请办理停薪留职或在职学习。二是非学历性在职培训。非学历性在职培训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期对在职警察进行新法律、新知识的学习和警务训练,对各专业警察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另一类是晋职晋升级训练,美国实行职务、警衔与训练相结合的制度,任何警官每晋升一次都必须到警察院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晋升。美国警察学院有严格的师资选聘制度,教师具有学士、硕士以上学历,有从事实践工作的年限规定,还要经过严格的考试。警察学院教师和警察机关人员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和权力,可以双向流动。普通大学的刑事司法专业教师也可由有相当资历的在职警察担任。美国警察学校、培训中心的经费都由政府直接拨款。

二、美国警察教育特点分析

(一)独立的警察教育体系

在美国,真正意义上的警察教育体系是一个职业教育体系,由于其职前教育、学历教育都基本依附于地方大学,一般学者研究其警察教育体系都不包括这一部分内容。

(二)完善的职后教育培训制度

美国警察教育培训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教育训练计划,实行新警的录用、在职警察的晋升、警察的职后教育训练一体化:美国警察机关招募的新警察都必须参加严格的培训,才能进入警察队伍,即使在普通大学已经取得了与警察职业相关学历的人员也不例外美国在职警察的晋升都是逢升必训美国警察的职后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职警察均需进行不断的阶段性知识更新与能力提高教育培训,如美国警察机关明确规定,在职警察必须每年参加教育训练,否则不再继续任用。

(三)面向实战的教育训练模式

面向实战是美国教育训练的特点,而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强调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实用性,要求教学过程具有操作性、演练性。

(四)具有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

1、注重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2、社会化的基础课教师实行合同制。

三、美国警察教育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

(一)公安教育体制有待改革

(二)民警培训制度有待完善

1、完善各种配套政策。

2、转变公安教育培训理念。

(3)教师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1、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2、优化基础课、专业课教师结构。

(三)公安教育的经费渠道有待拓展

載自《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刍议

刘鹤

公安院校改革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准确认识、定位公安教育,以推进公安职业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安教育改革

1.关注公安职业化的需要是公安教育立足和生存的根本

2.公安教育必须走统一教育之路

3.强化职业教育意识

二、革新公安院校的教育模式

首先,在教学计划上将学习总时间一分为二,分成两大部分,前半部分时间里依照“ 学历式教育”模式教学,后半部时间里依照“ 培训式教育”模式教学,构建“ 两部式教育”模式。其次,按照不同的思路设计两种教育模式的教学活动。依照“ 学历式教育”模式开展教学活动时,在教学内容上,重点应传授学生进行普通生活和从事公安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所培养的能力是工作、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能力。至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办案能力等可在下一阶段通过“ 培训式教育”获得。

三、强化院校内部教学改革,突出职业化内容,反映职业化要求

第一,教学改革应该以强化职业意识教育为主线或骨干来推进。

第二,教材改革在内容上既要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理论性,同时必须兼顾前瞻性、实用性。在形式上要注意多样性,要创设更多的具有新、鲜、活意义的专题型活页式教材,新型的案例要尽快入书。

第三,教法上要强调模拟法、诊所法,力求给学生营造身临其境的氛围,将问题放在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知识背景中去让学生思考,以此训练其职业思维,这是现代教育的正途也是公安教育改革的重要攻击点。

四、加强对公安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

一是建立起统一的公安教育师资培训体制和基地,为公安教育培养政治素质高,文化基础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为警察教育事业献身的优秀师资队伍。

二是完善公安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三是建立基层业务骨干和教师的双向交流制度,这是确保教学紧密贴近实践的重要途径。

四是严格公安院校的聘任和考核制度。

五、应适时推行统一警察资格教育考试制度无论公安院校如何进行改革,毕业生最终是否进入公安机关仍是公安教育改革的关键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考查制度,即完善警察录用考试制度。

載自《中国成人教育》2008年第3期

建构主义视角下的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教学研究

宫 路

江苏警官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经侦工作新特点,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开设了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方向,开始了学科、专业、课程和师资建设的艰苦探索。如何积极地进行经侦专业教育改革尝试,培养适应这一新形势的经侦人才,就成为公安院校经侦专业需要探讨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一、建构主义知识观与经侦教材的超文本化思考

在经济犯罪侦查教学中先行组织者有多种形式,它可以是教学中为学生在学习新的侦查知识、概念或规律前,提供给学生的一段文字、一段动画、一段录像或是一个案例。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课程教学常常会由于学员对于经济知识的掌握局限于概念,缺乏感性认识;对经济案件只限于犯罪构成的分析,缺乏其与自身社会经验反思,往往很难将侦查真正从知识记忆转化为能力培训。因此,在经侦教材超文本化建设中,可按教学内容要求,把包含不同特征的各种教学资源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经济犯罪侦查教学内容的组织方面,将经济业务、法律认定、侦查思路等内容按照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进行先行组织及相应的演示,把这些教学内容相关而教学特征不同的教学资料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无疑对课堂教学、课外复习或自学大有好处,并且有利于学员将自身知识经验顺利融入其知识结构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较之专业或学科的改革更具灵活性和机动性,要打破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教学模式,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因而必须重视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效性,把握与社会发展和公安实战最为密切的相关知识的更新。只有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安实践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进入课程体系,进入教材,才能形成真正的专业特色。超文本化的教学内容必须反映实战动态。必须坚持以实践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经侦业务教学内容更新和贴近经侦实战。教师可以通过调研公安工作实际状况、总结公安一线的实践经验,及时将经侦工作最新动态、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增强经侦业务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先进性、鲜活性。

二、建构主义的学习观与经侦实践教学的思考

在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教学中,应充分认识到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适当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所占的课时比重,保证实践教学学时,以便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在加强课内实践训练方面,江苏警官学院经侦专业开设的专业技术型课程《司法会计实务》,该课程基于检察部门司法会计研究的成果,提出与时代和立法相适应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技术型侦查措施,同时吸收法学专业司法会计课程的体系,强调侦查实务中司法会计知识的运用。对于此课程的教学也有别与普通政法院校的司法会计教学,将课程教学的重点从会计讲解转向侦查实务中的运用,转向经侦部门所管辖的77种经济犯罪的侦查中的司法会计知识在发现线索,收集证据方面的突出效用,将经侦专业的教学和公安实践进行紧密联系。

三、建构主义师生观与经侦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经济犯罪侦查的教学应该密切注意经济犯罪侦查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教师将这些新问题在教学中不断展现,形成一种与实战协调同步的情景,创设出一种学习的环境,学生在这种环境中可以通过实验、独立探究、合作学习等方式来展开他们的学习。经侦专业教师应主动围绕经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对于情报信息主导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预测预警等重大前沿课题,应该主动跟踪公安实践,发挥科研优势,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将这些现实问题反映出来,与学生共同思考研究,带领学生做课题或者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以解决公安实战中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指导学生主动去搜集和分析有关的信息资料,对所学的问题提出各种假设并努力加以验证。善于把学习内容与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并认真思考。

四、建构主义教学模式与经侦案例教学法的思考

在经侦教学中,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生对经济犯罪侦查课程内容的意义建构,这就对教学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教学设计不仅要考虑对教学目标的分析,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建构意义情境的创设,并把情境创设看成是教学设计最重要的教学研究内容之一。

載自《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三期

论公安教学创新

徐霞

一、公安教学思想创新

其一,现有的公安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要求公安院校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改革公安教学思想,创造出新的公安教学观点、理念,进而达到公安教学创新的目的。其二,公安院校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公安工作形势的发展与变化,以前瞻性的视角和眼光评估现有的公安教学模式,发现其间的不足,找出其间的差距,有针对性地变革公安教学思想,用创造性的观点和理念推动公安教学各方面工作,进而达到公安教学创新的目的。

二、公安专业课程创新

公安专业课程创新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公安专业课程的创新工作可以在现有的公安专业课程基础上进行,即在现有公安专业课程框架内,赋予现有公安专业课程以新的内容和体系。第二,公安专业课程创新工作不受现有公安专业课程的束缚,而以一种全新的框架构建所需要的内容和体系。

三、公安专业教材创新

公安专业教材的体系创新是与创造型公安专业的课程设置一并产生,创新性公安专业教材撰写工作可以沿循教材主线内容创新的角度进行。公安专业教材主要知识点创新往往也是与改进型公安专业课程设置相配套的措施之一。

四、公安教学方法创新

第一类是以向公安专业学生传授知识为主要教学目的的教学方法。

第二类是以启发公安专业学生的智力活动为主要教学目的的教学方法。

第三类是以培养公安专业学生具有应对各种复杂情景的综合能力为主要教学目的的教学方法。

五、公安教学活动创新

第一个方面是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个方面是实验教学活动。

第三个方面是实习教学活动。

载自政法学刊( 2008)第2期

新时期公安教育训练观念的创新研究

丁 峰

一、公安教育应始终坚持能力培养的教育理念

公安院校主要培养公安一线需要的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性人才,应始终坚持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为教育主线,全方位育人,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在能力本位理念上的知识传授,并不仅仅向学员灌输一定的知识量,让这些知识自发地转化、提升成为能力,而是十分注重所传授的知识对形成具体能力的作用,十分注重这些知识如何转化、提升成为能力的过程,即在传授知识的时候,着眼于能力的培养。

二、牢固树立教育训练观念

公安院校教育以适应公安诸警种岗位需要的专业口径宽、综合素质高和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性人才为培养对像。因此,确立公安教育的思想观念,确立公安教育的思想,就是打破原有的专业划分,以公安业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依据,以必需必备为标准,以应用实战为目标,培养适应公安诸岗位需要的通才。

三、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使教学贴近实战,实现教训一体化

1.切实转变观念,实行主体性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训练积极性。

2.课堂教学要贴近实战,实行教训一体化。

3.凡涉及技能、技巧操作类型的课程,如现场保护与控制、现场勘查演练、盘查搜索战术、抓捕犯罪嫌疑人战术、车辆查控战术等,可以运用模拟(仿真)教学法、现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教学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凡涉及到具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的课程,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灾害事故的处置与防范,邪教活动的防范与处置等,可以采用问题探究法来实现课堂教学的目的。根据学员的认知规律,在教学中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次序进行。

5.涉及到综合性课程,如警察执法不当和违法行为、犯罪认定、案件查处等综合性课程可以采用实例教学法。

四、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加强具有警察特色的实训力度

加强有警察特色的实训力度,首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学校与市、县业务部门和公安实战部门签约,使之成为学员实习的基地。

2、要建立公安院校实战教师到业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地参与公安实践和调研的制度。克服教师长期脱离公安实践的弊端,这种制度的实行为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起到强化作用。

3、实施与实战接轨的模拟性训练和具有警察特色的综合能力测评。

根据教学目标设计各种公安工作模拟环境和训练项目,让学员感受到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并亲自参与实际操作,掌握各种技能。这些模拟性训练,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可以反复操作,也可以评价。可以进行模拟训练的项目很多,如: (1)现场保护、临场处置与现场勘验(2)对嫌疑车辆查控模拟训练(3)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模拟演练(4)与公众谈话和调查访问技巧训练(5)环境适应和单兵作战能力训练(6)互动式射击场景模拟训练(7)街面巡逻盘查勤务模拟训练(8)警务技术战术模拟训练等。

五、教学训练方法的开发应认真贯彻贴近实战、精讲多练、学以致用的原则

积极开展教学训练方法的研究活动,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灌输的教学现状。既要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变脱离实际的教学为贴近实战的教学,变教学内容的程式化呈现为生动化呈现,实现教学方法的多样化、科学化、有效化,真正做到提高教师“教”的质量更要突出学员的主体作用,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个体学习为合作学习,变枯燥学习为趣味学习,变封闭学习为开放学习,培养学员自觉参与、探索公安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提高学员“学”的质量。

載自《经济师》2008年第4期_

公安学历教育转轨在职民警培训的思考

邓志彪

公安学历教育转制到在职民警培训,公安院校必须实现以下五大转轨:

一、教育目标转轨:从系统培养专业人才转到提高在职人员的岗位技能和素质

从公安学历教育转轨到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对象变了,教学目标也变了,教学要求、教学课程自然相应地也得变,变以往的系统性教育为在的有针对性的提高。在职民警培训要防止单一技能化培训的倾向。在职民警培训应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对民警“一专多能”的要求,树立“理论够用,突出应用,强化能力,注重实践,整体优化”的观念,培养学员成为“政治立场坚定,纪律作风顽强,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技能过硬”的执法者和服务者。

二、教学内容转轨:从系统的理论课教学转到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题教学

教学专题建设是开展民警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学历教育以系统培养专业人才为己任,课程系统性强,讲课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主;培训教育的任务是提高专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课程针对性强,讲课以解决某类问题的专题教学为主。

三、教学形式转轨:从课堂讲授为主转到多种教学形式并举

公安学历教育讲课以在课堂上系统讲授理论为主,立足教室。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以解决某类问题的专题教学为主,课程针对性强。不同类型的教育,其授课内容不同,教学形式也有区别。

四、教师(官)结构转轨:从清一色的专职教师转到专兼职教师(官)并存

公安学历教育以系统的理论教学为主。教学主体是清一色的长期致力于各学科研究与教学的学校专职教师。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以民警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的提高为主。长期处于实战部门,有较强的实战处置能力的专家和岗位能手是开展民警培训的宝贵资源。建立起一支以原公安院校教师和公安实战部门专家为主,以实战部门岗位能手为辅的培训教师(官)队伍。在此基础上,公安培训院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对兼职教官的聘用、培养、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等,有效地对兼职教官进行教学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并积极促进专兼职教官在教学科研上进行合作交流。

五、教师角色转轨:从单一的教学科研转到复合式的“教研管战”综合体

教师“教研管战”相结合,既是从事调研服务和教学科研的教官,又参与参训学员的管理,教师担当多种角色对培训教学有着较好的促进作用。以管理促教学,以实战验教学,这也不失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一种尝试。科研上,教师也改变了以往的纯理论研究,立足“三个服务”(服务公安工作,服务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公安实战)和“四个面向”( 面向基层、面向民警、面向实战、面向未来),突出对公安中心工作和公安实战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实用性研究,变闭门苦想、逐级申报课题为主动上门与实战单位共商共定共研课题,直接服务于实战需要。

摘自《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论特色化的侦查学课程体系模块之建构

董坤,刘硕

建设有特色的侦查学课程体系是摆在公安院校侦查学教学体制改革的一项巨大任务,也是公安院校探索课程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教育体制的一项紧迫工作。将课程体系的模块化设置引入侦查学课程体系改革,不仅能够深化公安高等教育体制的教学改革,解决目前侦查学课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够培养出适应公安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个性化的侦查专门人才。

一、现有侦查学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计不科学,课程交叉,内容重复。

1.课程设置彼此出现交叉重叠。2.课程内容过于强调完整性。

(二)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三)研究方向出现偏差,导致专业教学内容的本末倒置。

(四)课程教学模式单一,忽视个性培养和人才创新。

二、课程模块对侦查学课程体系改革的重要作用

1.课程模块的多样性有利于特色化教学体制的建立。

2.课程模块的开放性有利于不断吸纳学科体系内产生的新知识、新经验。课程模块作为一个学科系

统下的子系统,本身具有系统性、开放性特点。课程模块围绕模块中确定的主题,结合现实最新出现的新知识、新经验,有效地将它们融入到模块课程的教学中去,沟通理论和实际的联系。

3.课程模块的可选择性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学习。

三、侦查学课程体系模块之建构

(一)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安专业基础课程建构模式。

(二)侦查学核心课程和模块课程建构模式。

載自《公安学刊》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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